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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中法互认标准清单的公告发布

2017-06-16点击:286


【核心介绍】为落实中法双方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与法兰西共和国标准  
   为落实中法双方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与法兰西共和国标准化协会联合制定国际标准和推动双方标准相互采用的合作协议》,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和法国国家标准化机构(AFNOR)经协商一致,按照《中法标准互认操作指南》和《标准互认工作程序》,国家标准委发布关于公布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法国国家标准化机构首批中法互认标准清单的公告。

首批中法互认标准清单的公告    公告显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与法兰西共和国标准化协会联合制定国际标准和推动双方标准相互采用的合作协议》,为推动中法标准互认工作,提升中法标准一致性程度,有效促进中法两国经贸发展,按照《中法标准互认操作指南》和《标准互认工作程序》要求,2017年4月28日,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与法国国家标准化机构在法国巴黎确认了《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法国国家标准化机构首批中法互认标准清单》:    一、《健康信息学 电子健康记录 定义、范围与语境》等11组首批互认标准(见附件)是等同采用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或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相同国际标准的中法国家标准。    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与法国国家标准化机构相互认可清单中所列的中国国家标准与相应的法国国家标准内容一致。    编辑点评    有关专家表示,通过开展两国标准互认,有利于简化双边贸易手续、降低贸易成本、促进市场互通,可降低无用投入,提高技术水平。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技术水平与发达国家存在差距,通过标准互认可以避免或减少标准追赶所带来的资源损失,可以利用这些资源开发产业技术,提高技术水平,以消除发达国家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影响。    (原标题:国家标准委公布首批中法互认标准清单) (来源:国家标准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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