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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温试验箱的操作规程

2017-03-21点击: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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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低温试验箱的操作须知 低试验箱绝对不能用于对下列物体或含有这些物体的试验:(一)、爆炸物:1、 硝化甘醇(乙二醇二硝酸酯)、硝化甘油(丙二醇三硝酸酯)、硝化纤维素及其它爆炸性的硝酸酯类。2、 三硝基苯、三硝基甲苯、三硝基苯酚(苦味酸)及其它爆炸性的硝基化合物。3、 过乙酸、甲基乙基甲酮过氧化物、过氧化苯甲酰以及其它有机过氧化物。(二)、可燃物:1、 自燃物:金属:“锂”、“钾”、“钠”、黄磷、硫化磷、红磷。赛璐璐类:碳化钙(电石)、磷化石灰、镁粉、铝粉、亚硫酸氢钠。2、 氧化物性质类:(1) 氯酸钾、氯酸钠、氯酸铵以及其它的氯酸盐类。(2) 过氧酸钾、过氧酸钠、过氧酸锭以及其它的过氧酸盐类。(3) 过氧化钾、过氧化钠、过氧酸钡以及其它的无机过氧化物。(4) 硝酸钾、硝酸钠以及其它的硝酸盐类。(5) 次氯酸钾及其它的次氯酸盐类。(6) 亚氯酸钠及其它的亚氯酸盐类。(三)、易燃物:(1) 乙醚、汽油、氧化丙烯、二硫化碳及其它燃点不到-30℃的物质。(2) 普通乙烷、氧化化烯、丙酮、苯、甲基乙基甲酮及其它燃点在-30℃以上而小于0℃的物质。(3) 甲醇、乙醇、二甲苯、醋酸戊酯及其它燃点在0℃以上,小于30℃的物质。(4) 煤油、轻油、松节油,异戊醇、醋酸及其它燃点在30℃以上低于65℃的物质。(四)、可燃性气体:氢、乙炔、乙烯、甲烷、乙烷、丙烷、丁烷及其它在 温度为15℃时1大气压情况下可能会燃烧的气体。

低温试验箱的操作规程

2.1.1 打开总电源开关2.1.2 将样件摆放在试验箱内产品相互之间不得接触关闭试验箱门。2.1.3 打开温度控制仪按规定的要求设定温度操作方法如下 点击一次“SET”键仪表下排数码管闪烁用“《”位移键可移动数字用“”减少键和“”增键可改变设定值。设定完毕点击“SET”键两次可以回到测量面。注T1的数值为“0”严禁改变2.1.4 按启动按钮再按时间控制开关将时间控制仪打开按规定的要求设定时间操作方法如下 仪表上点击“◣”键下排视窗闪烁用“▲”键即可修改时间运行时间完毕后待视窗不再闪烁后点击“回”运行键仪表开始计时。2.1.5 做完高温试验后按停止按钮待自然降温0.5h1h 后取出样件2.1.6 取出的样件放置空气中自然冷却1h2h后观察样件表面变化情况并记录在【低温试验箱报告】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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